十一月初八,巳时。
南浔“龙虎斗”赌档后巷,薄雾未散。
青石板上湿漉漉的,映着天光,像一块块碎镜。林不觉坐在巷口茶摊,一碗粗茶搁在面前,早已凉透。他不动,目光如钉,钉在赌档后门那扇斑驳的木门上。
自胡明失踪,已三十六日。
三十六日,不算长,也不算短。对一个赌徒而言,足够输光三辈子的家当;对一个被囚之人而言,足够熬断脊梁。
林不觉已查清:
胡明最后一次露面,是**一个多月前**。
自那以后,无人再见过他。
但一个活人,
不可能不吃饭。
若他被控,
最可能的方式是:
**软禁+送餐**。
而南浔人吃饭,无非三途:
1.
自炊;
2.
下馆子;
3.
送餐上门。
胡明好赌,懒散,
**自炊可能性低**——他连赌档的茶水都嫌凉得慢,怎会自己生火做饭?
若他还能下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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