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董的提议我是支持的!
邱成同志的能力我还是知道一些的,既然他已经在积极的为国企事业科的事情忙碌了,我们不能寒了要干事实的人的心;
景文同志的能力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外资事业科如果她不去,那么各位就要找出一个人来,我这里反正是没有;
还有审计科室单独成立的事情,咱们集团的审计向来都是没有问题的,现在单独搞,对于试点的子公司有影响是肯定的;
这个消息如果传出去了,会不会让我们国资监督局和其他部门的领导认为我们集团的审计出了问题?
这件事之前我是考虑不周,现在我认为我们需要重新考虑这件事。
另外,李副总,集团法务科在大恒人服子公司刚成立的时候,闹出了那种事情,你能确保新成立的子公司的法务科能办事吗?
要是还是跟那个杨佳文一样,我们子公司的法务科请了一群大爷,那成立的意义在哪里?
你也不要说什么保证的话,我认为你们法务科这边需要一个更加透明的kpi考核!
其他子公司我不说,我管理的大恒人服和七一投资两家子公司,从此次会议之后,我们会把法务问题全部移交到你们法务科;
我不管是你们子公司的法务科还是集团的法务科处理,我只看结果。
每个月或者每个季度,我认为我们需要请相关的律所或者专业人士,对你们处理的案件进行一次评估;
如果不达标,我认为需要动一动的!
法务科是为集团和公司服务的,不是一群大爷,我们有事的时候还要低三下四的去请和求,如果这样,我们直接就撤销法务科,直接和专业的律所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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