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渐黑,家丁们已经撑起了从府上带来的油灯,以供照明。
木屋里面,刘辨取下了布冠,又将脸上那染色之物洗净,露出本来的面目。
既然现在已经远离洛阳,也就不比再那么遮遮掩掩了。
而且他已答应今晚收那农妇之女——名为陈香的七岁小丫头作义女,怎么也不能衣冠不整、面目不清吧。
白日里他本与任将军商议将这对孤儿寡母带至弘农,省得其受苦。
不过等他们将这想法说与那农妇一听,在思索之后她却依然拒绝了刘辨的好意,只答应让女儿跟着他们,她是万万不会走的。
“我家相公此次进山数日未归,十有八九已遭了不测。
可我与他夫妻一场,却是患难以共,不离不弃。
这里就是他的家,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在,就必定会回到这里。
若相公侥幸活命而我却独自离去,实在天理不容。
只是这独女陈香才刚过六岁,实不忍见她跟着我们吃苦。
望两位大人将她带走,为奴为婢皆凭尊愿。”
陈氏眼泪汪汪的将这番话对两人说道,大有同甘共苦的意思。
这贫苦百姓夫妻间的感情倒也深厚,在劝说两次后,刘辨也不再勉强,忽然想起前世的经历来,表示愿意收这陈香为义女。
他锦衣玉带,又有家丁相随,家将保护,行走皆是马车,明显身份非凡,陈氏自然愿意。
原来还担心女儿为奴为婢、受人欺辱,可一旦有了刘辨这义女的名分,自然不会过的太差了。
随后下午间刘辨让家丁分出一半腊肉来熬成肉汤,招呼这些许久没闻过肉味的村民前来吃喝。
同时又请了几个村中老人晚上来当见证,让陈香磕头认义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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