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28日下午四点,雷国民被转押至盐城市看守所。
因他的到来,所里特意安排了十六名在押人员,分成四组,对他进行二十四小时全方位监控。
那些人见此阵仗,心知此人来头不小。管教已事先严令不得打听,同时也告诫雷国民不得向同监者透露案情。
雷国民进监后只说了一句:“我不会给你们添麻烦,你们也别给我添麻烦。”自此相安无事。
直到最终临刑前,监室里的人才隐约知晓这位“神秘人物”的底细。
后来体检时,医生发现他患有甲型肝炎,但并未告知他本人,只用了最好的药,并在饮食上给予特殊照顾。
一段时间后,他竟被养得白白胖胖。在狱中,他无事时便背诵唐诗,最终能记下二十余首。但他至死也不知自己曾患肝炎。
相比监禁的枯燥,他更期待被提审——他与那些审讯他的警察,似乎已建立起一种奇特的交情。
2001年11月22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持续五日。
11月26日最后一次开庭,雷国民被判处死刑。法官询问是否上诉,他微笑着摇头:“不上诉。”
问及最后遗言,他想了想,提出三项请求:
第一,望勿追究大哥那套房产的来源;
第二,他在安庆所购房屋虽在自己名下,希望能留给妻子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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