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顺着那根粗线往前走。
这根线比许婆婆那根还粗。粗得像麻绳,亮得像浸了油的火把捻子,一路烧过去,烧得周围那些细线都黯淡了几分。
她走得比之前快。
不是因为急,是因为路好走了。越靠近那个光点,脚下的“地面”就越实在,不再是那种踩在雾里的虚浮感,而是像踩在真正的土上,硬实的,敦厚的,每一步都踏实。
她走着走着,忽然意识到一件事——
这线的粗,不是因为那个屠户老婆多厉害,是因为她“信”。
信小桃。信那个帮她接生、救她母子两条命的人。信得深,信得久,信得三年过去,这根线还绷得这么紧。
林晚想起昭阳。
那丫头抱着册子,天天盼小桃醒。她手里那根线,该有多粗?
她没来得及想下去,前面就到了。
光点很大,大得像一团烧旺的篝火。火里坐着个人——一个妇人,三十出头,圆脸盘,粗胳膊粗腿,穿着一身打了补丁的旧衣裳,正低着头,手里拿着块猪油在擦什么东西。
林晚走近了才看清,她擦的是一把杀猪刀。
刀很亮,擦得能照见人影。妇人擦得很慢,一下一下,像是在想什么事,又像什么都没想,只是手上不想闲着。
林晚站在光点外面,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那妇人忽然抬起头。
“谁?”
声音粗粗的,带着点沙,像喊惯了街。
林晚愣了一下——她也能看见自己?
“我姓林,”她说,“叫林晚。从谷地来。”
妇人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目光落在她左手。
“你那火,”她说,“是小桃的?”
林晚点头。
妇人的眉头动了动,放下手里的刀,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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